在漢字書法中,篆書由于具備很強的裝飾性成為印章藝術的主體至今不衰。但秦漢以后,隨著書體的演變篆書已不是印章使用的的書體。除了唐宋的隸楷印章和元代的押字,在魏晉時代就出現(xiàn)了隸楷入印的先例。清以來的篆刻家亦好嘗試以今體(隸、楷、行草)入印,其中不乏佳作。由此使我們認識到,印章藝術的體現(xiàn)并不限于某一書體的使用,關鍵在于章法、書法、刀法的高度運用能力。齋館印:古人常為自己的居室,書齋命名,并常以之制成印章。唐李沁有“端居室”一印,約為此類印章的早者。如對方愛好藏書,可送藏書章;如對方熱愛書畫創(chuàng)作,則除了送落款姓名章外,還可以送引首章。濟南倚天齋印章刻刀
傳世的古代璽印,多數(shù)出于古城廢墟、河流和古墓中。有的是中戰(zhàn)敗者流亡時所遺棄,也有在中殉職者遺棄在戰(zhàn)場上的,而當時的慣例,凡在戰(zhàn)場上虜獲的印章必須上交,而官吏遷職、死后也須脫解印綬上交。其它有不少如官職連姓名的,以及吉語印、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,而不是實品。其它在戰(zhàn)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,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,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,也被流傳下來。古璽是先秦印章的通稱。我們現(xiàn)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戰(zhàn)國古璽。印文筆畫細如毫發(fā),都出于鑄造。白文古璽大多加邊欄,或在中間加一豎界格,文字有鑄有鑿~濟南篆刻印章制作是貴重禮品,根據(jù)對象、目的的不同,送禮有不同的講究。
印章在不同國家和地區(qū)有著不同的名稱和特點。在中國,印章被稱為“印”、“章”或“圖章”,常見的有公章、私章、名章等。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私章,用于簽名和證明身份。公章則是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的重要標志,具有法律效力。在日本,印章被稱為“判子”,常見于個人和企業(yè)的文件上。在西方國家,印章通常被稱為“印記”或“印記章”,用于證明文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。印章在現(xiàn)代社會中仍然發(fā)揮著重要的作用。它不僅是一種身份和權力的象征,也是一種文化和藝術的表達。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電子印章逐漸取代了傳統(tǒng)的實體印章,使印章的使用更加便捷和安全。但無論是傳統(tǒng)的實體印章還是現(xiàn)代的電子印章,它們都承載著人們對權力、身份和尊嚴的追求和表達。
印章根據(jù)歷代人民的習慣有:“印章”、“印信”、“記”、“朱記”、“合同”、“關防”、“圖章”、“符”、“契”、“押”、“戳子”等各種稱呼。先秦及秦漢的印章多用作封發(fā)對象、簡牘之用,把印蓋于封泥之上,以防私拆,并作信驗。而官印又象征權力。后筒簡牘易為紙帛,封泥之用漸廢。印章用朱色鈐蓋,除日常應用外,又多用于書畫題識,遂成為我國特有的藝術品之一。古代多用銅、銀、金、玉、琉璃等為印材,后有牙、角、木、水晶等,元代以后盛行石章。其它在戰(zhàn)國時代的陶器和標準量器上,以及有些諸侯國的金幣上,都用印章蓋上名稱和記錄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圖記性質的符號,也被流傳下來。體制復雜,可以從字意,文字安排,制作方法,治印材料以及構成形式上分成各種類別。
印章,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鑒定或簽署的文具,一般印章都會先沾上顏料再印上,不沾顏料、印上平面后會呈現(xiàn)凹凸的稱為鋼印,有些是印于蠟或火漆上、信封上的蠟印。制作材質有金屬、木頭、石頭、玉石等。秦以前,無論官,私印都稱“璽”,秦統(tǒng)一六國后,規(guī)定皇帝的印獨稱“璽”,臣民只稱“印”。漢代也有諸侯王、王太后稱為“璽”的。唐武則天時因覺得“璽”與“死”近音(也有說法是與“息”同音),遂改稱為“寶”。唐至清沿舊制而“璽”“寶”并用。漢將軍印稱“章”。印章認準成都倚天齋工貿有限公司。杭州永字牌印章刻刀
唐代公印,首先,出現(xiàn)了“寶記”“朱記”等新的印章自名。濟南倚天齋印章刻刀
唐代公印,首先,出現(xiàn)了“寶記”“朱記”等新的印章自名。其次,唐初印章鈕式從隋代接近漢魏的鼻鈕向宋以后的橛鈕又跨進了一步,鼻鈕升高,鈕穿漸向豎長方形發(fā)展。唐代后期印穿已消失,完全演化為橛鈕,如西安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“千牛府印”。第三,印背多刻楷書印文,如唐“武夷縣之印”背款刻“武夷縣之印”5字,不再像隋公印印背鑿刻造印時間。第四,出現(xiàn)了新的印章門類鑒藏印和齋館印。金建國之初,使用在征遼伐宋過程中掠去的遼、宋官印。正隆元年(1156年)海陵王金朝官印,追繳襲用之遼、宋舊印。海陵王和金世宗時期(1149—1189年)成為金代公印的典范時期,公印鑄造精工,外觀平整光滑,很少見到氣孔和毛刺。金印一般印背左側刻造印機構名稱,如少府監(jiān)、禮部、尚書禮部、行宮禮部等。濟南倚天齋印章刻刀